发布时间:2021-01-19 11:13:00
各培养单位、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现就我校2021年本科生、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父母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的我校中国籍本科生、非在职研究生(含2019、2020年录取的学生事务助理)。
二、补录起止时间
补录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3月1日。未按时补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补录方式及内容
1. 本科生:
登录本科生学籍管理服务系统(http://bk.bnu.edu.cn),核准本人基本信息,并在“本科生学籍—父母信息”模块,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按照本科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预科生、在职的学生无需填报。
2. 研究生:
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ss.graduate.bnu.edu.cn),核准本人基本信息,并在“研究生学籍—父母信息”模块,补录父母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父母信息按照研究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在职研究生无需补录。
此次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通知本单位所有在籍本科生、研究生,按时提交完整和正确的信息。
联系人:本科生 陈林 电话:58808884;
研究生 白海玲 电话:58804188。
教务部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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