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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何毅亭:在第十届中国社会治理论坛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11-17 17:24:00

11月15日,第十届中国社会治理论坛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论坛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主题,由北京师范大学国家高端智库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高端智库联合主办。

会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院)长何毅亭发表讲话,以下是他的观点摘编。

何毅亭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社会治理现代化。新中国成立70多年成功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成功有效。今天,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委领导体制,开放多元、互利共赢的社会协同制度,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公众参与机制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一个现代的、开放的社会治理体系已经初步形成。这一切,为我国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何毅亭指出,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许多新特征新要求,我国社会治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很重要的是在四个方面作出努力。第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持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还要完善平安中国建设体制机制,构建党领导下的共治共建“同心圆”,增强多元主体的社会治理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二,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城乡社区是人民群众的生活共同体,也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是基本的社会治理单元。要创新基层治理体制机制、畅通群众参与治理渠道、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加快实现从传统社会管理到现代社会治理转变,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第三,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要发挥好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调动群团组织在社会组织和社会动员中的“枢纽作用”,促进各类社会组织更好发挥作用。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民主协商的渠道,搭建城乡居民议事协商平台。更加注重用法治思维、科技手段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第四,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要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社会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加快形成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加强社会引导、舆论塑造、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形成消除社会冲突、消弭社会矛盾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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