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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8 15:56:09

各学部(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据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今年的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2017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各学部(院、系)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要注重学生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将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重要、最基本的遴选指标。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纳入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要进一步严格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核,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相关材料要做好存档,加分结果要在单位内公示。

(二)   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确保推免规范透明

各学部(院、系)应严格执行教育部推免工作的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和校际交流,各推荐学部(院、系)不得将报考本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和计算综合测评加分的条件,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选择招生单位。

要做到信息公开,推免办法、排名规则、排名结果、推荐名单、递补情况、申诉渠道等信息要向学生公示。

对于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   依据疫情防控需要,适当调整

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我校自2020年初至今未能组织举办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和体质健康测试,本年度的推免工作暂不考察“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两项条件。

二、推免名额及牵头选拔单位

1.教务部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结合各单位确认的人员基数和学校重点人才培养改革项目,核算各单位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经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另行公布。

2.本年度推荐类型暂定为:普通类(含各类人才培养改革的培养单位)、艺术特长生(涉及的人员范围以招生时的类型为准)、研究生支教团、学生事务助理、退役士兵。如果上级发布相关通知或名额时另有规定,以上级政策为准。

3.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不限定学生到本校或外校的其他招生单位就读(有特殊政策的专项除外)

4.直博生和学部(院、系)申请破格推荐的学生需占用推荐单位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

5.普通类的选拔推荐工作由各学部(院、系)及实验班的管理方负责组织实施;艺术特长生和研究生支教团的选拔推荐工作由校团委牵头组织实施;学生事务助理的选拔推荐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辅导员基地牵头组织实施;退役士兵的选拔推荐工作由武装部牵头组织实施。

三、日期安排及工作要点

(一)   前期准备工作:

1、   确定在籍人数

1)  在籍学生人数数据是计算分配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的依据。各学部(院、系)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对《2017级本科生人数统计表》(附件四)中本培养单位的学生人数数据是否准确,其中,不含留学生,不含公费师范生,不含旁听生、交换生、双培生等非在籍学生,不含因个人原因休学尚未复学的学生,不含201991日后降入2017级的其他年级学生。如有异议请与教务部联系人确认情况。

2)  各培养单位于202071717:00前将《2017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人数确认单》(附件五)报送教务部联系人。此数据将作为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的计算依据。

2、   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

2020年830日前各培养单位及相关推荐部门应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细则及专业排名、综合排名的排名方法,并在学部(院、系)内向学生公布,同时将纸版方案及细则报送教务部审核备案,电子版方案及细则发送联系人邮箱。结合往年出现的情况,各单位的工作细则应注意以下方面:

1)  不得妨碍学生自由选择研究生接收单位;

2)  对学生发表论文的具体时限、竞赛获奖的主办单位等易产生纠纷的事宜,有明确的判定标准;

3)  对学生在计算加分中产生的争议,有明确的仲裁组织(例如:学院党政联席会、学院教授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

4)  不得在学校“实施办法”规定的综合计分总体框架之外,另行组织考核、面试等活动,不能对学生的实际排名施加影响。

(二)   916日下班前,各学部(院、系)及各负责组织实施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1.备案工作细则:经各单位推荐工作组制定的本年度工作细则,在学部(院、系)内及涉及相关学生范围内公布后,如有调整需将最新版本的纸版及电子版文件报送教务部备案。

2.组织计分排名:2017级学生做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考核计分排名,排名中务必包含除公费师范生、留学生、交换生、交流生、双培生之外的全部在籍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1)  专业成绩排名中列入计算的课程范围由各学部(院、系)在工作细则中列出;专业成绩排名可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的“成绩排名”功能,按“平均学分绩”得出并打印。如采用其他的专业成绩排名方式,应在工作细则中给出计算方法。

2)  综合考核计分排名的考核计分方法应符合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高水平运动员在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得的优异成绩等情况,应在综合考核中合理体现,综合考核计分排名的数据项及格式请参照本通知附件二。普通类名额之外的实施部门可向学生所在学部(院、系)索取专业排名数据,进而完成综合考核计分排名。

3)  以上两项排名结果请填入《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成绩、综合考核计分排名表》(附件二),排名结果应在学部(院、系)内及涉及相关学生范围内公示,方式自行决定,公示日期不低于三日。公示后的排名如有调整必须补充公示。

3.组织学生申请报名

学生可在教务部网页下载《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填好后报送所在学部(院、系)

4.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部(院、系)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填写审核意见,确定学部(院、系)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名单中应包含递补学生及递补顺序。

5.公示拟推荐名单:在学部(院、系)内公示推荐结果,同时填写《学部(院、系)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附件三)。

6.报送材料:

各学部(院、系)应在916日下班前将下列材料提交教务部:《专业成绩、综合考核计分排名表》(含电子版)、《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学部(院、系)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含电子版)。

普通类之外的推荐实施单位应于917日下班前将下列材料提交教务部:《综合考核计分排名表》、《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学部(院、系)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含电子版)。

(三)   917日以后,教务部组织开展如下工作:

1.教务部组织对各类推荐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拟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名单,并在教务部网页上公示。

2.经公示和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教务部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部门的时间要求,将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上传至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传数据后,推荐人选将无法再进行修改和撤换。

(四)   确定推荐资格之后的工作

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应随时关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开网通知,登录填报考生个人信息,在网上填报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填报平行报考志愿),及时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选择确认通过复试的就读单位,逾期未能通过招生单位复试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报考、复试与接收等相关工作安排,以“推免服务系统”的操作说明及教育部网站和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

 

《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前期准备的通知》(师教培养 [2020] 69号)、《关于调整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条件的说明》(师教培养 [2020] 71号)、《关于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师教培养 [2020] 87号)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为准。

 

联系人:戚培德  58807991  pdqi@bnu.edu.cn

附件一、《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二、《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成绩、综合考核计分排名表》(模版)

附件三、《学部(院、系)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

附件四、《2017级本科生人数统计表》

附件五、《2017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人数确认单》

附件六、《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

附件七:《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56月修订)

注:本年度的申请材料中,涉及体质测试和学位外语的栏目可以空缺。

教务部

2020年98


附件列表

  1. 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 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成绩、综合考核计分排名表
  3. 学部(院、系)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
  4. 2017级本科生人数统计表
  5. 2017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人数确认单
  6.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
  7.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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